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委托深圳市华昊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HZBJX15078)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规格及技术
参数 |
A包 |
热脱附仪(进口设备) |
1 |
台 |
63万元 |
详见谈判文件“谈判项目技术要求” |
直接进样汞镉测试仪 |
1 |
台 |
B包 |
拉曼光谱仪(进口设备) |
1 |
台 |
72.9万 |
荧光光度计(进口设备) |
1 |
台 |
红外分光光度计(进口设备) |
1 |
台 |
C包 |
量热仪 |
1 |
台 |
59.4万 |
全自动纤维素分析仪(进口设备) |
1 |
台 |
全自动电位滴定仪(进口设备) |
1 |
台 |
全自动折光仪(进口设备) |
1 |
台 |
D包 |
超景深三维显微镜(进口设备) |
1 |
台 |
58.5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得转包。
2.投标人资格标准和要求: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国内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须有固定经营场所、有常年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3)A包: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热脱附仪的生产厂商或国内总代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若是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还需提供生产厂商授予其为国内代理的中文版证明材料),并提供所投热脱附仪、直接进样汞镉测试仪的产品彩页;
B包: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拉曼光谱仪、荧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的生产厂商或国内总代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若是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还需提供生产厂商授予其为国内代理的中文版证明材料),并提供所投拉曼光谱仪、荧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的产品彩页;
C包: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全自动纤维素分析仪、全自动电位滴定仪、全自动折光仪的生产厂商或国内总代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若是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还需提供生产厂商授予其为国内代理的中文版证明材料),并提供所投量热仪、全自动纤维素分析仪、全自动电位滴定仪、全自动折光仪的产品彩页;
D包: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超景深三维显微镜的生产厂商或国内总代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若是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还需提供生产厂商授予其为国内代理的中文版证明材料),并提供所投超景深三维显微镜的产品彩页;
3.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2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6:3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华昊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市庐山南大道1999号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9#办公楼316室)购买谈判文件,并可查阅招标详细信息;
4.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于2015年7月23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深圳市华昊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市庐山南大道1999号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9#办公楼316室)开标厅;
6.应答时间:定于2015年7月23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华昊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举行应答仪式。届时请参加应答的供应商代表出席;
7.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8.购买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应答的单位,请在开标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华昊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华昊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南昌市庐山南大道1999号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9#办公楼316室
应答仪式详细地址:深圳市华昊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邮 编:330000
联 系 人:郭玲、强伟
电 话:0791-86899377 0791-86491885
传 真:0791-83871153
电子信箱:94268793@qq.com
网 址:http://www.gov-cg.org.cn/DistrictSite_did_9.html
http://www.jxhhzx.com.cn/
户 名:深圳市华昊咨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账 号:791910479800056
开 户 行:南昌银行经开支行
行 号:313421089803
深圳市华昊咨询有限公司